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、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
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,本公司於2021年訂定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,其中第20條: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例如;基本條件與價值(如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)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。 本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9席(含獨立董事4席),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五分之一為目標。2022年董事會改選後,董事會成員男性七位(78%),女性二位(22%),女性董事席次由一席增加至二席,已達五分之一。
職稱-姓名 | 主要經(學)歷 |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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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長-資三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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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-游淮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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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-林壽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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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-邱美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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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-黃雅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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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-李傳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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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-郭育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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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-鄭國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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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-卓明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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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會於110年03月10日通過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 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、董事成員、功能性委員會(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)之績效評估, 且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前完成當年度績效評估。
2.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 3.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。 4.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。 5. 內部控制。 |
2. 董事職責認知。 3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 4.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 5.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 6. 內部控制。 |
2.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。 3.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。 4.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 5. 內部控制。 |
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,依董事會運作、董事參與度、 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等四部份,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、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、 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薪資報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。
本公司已於112年第一季完成111年度董事會、董事成員、 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,並於112年03月30日之董事會報告績效評估結果。 111年度評估分數介於4.5分至4.8分,尚屬良好,評估結果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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